融力天闻middot论文基金管理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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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从诞生之日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为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投资人通过投资私募基金产品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红利。

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也有三十多年历史,也经历了从起步到调整,再到快速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因其设立门槛低、分配机制灵活等因素,得到投资人的青睐。私募基金管理人经常以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为投资人提供理财服务,使得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成为泛资管时代最受欢迎的理财产品之一。同时由于投资人权益保护体系的不健全,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这几年也问题频发,不仅违约事件层出不穷,还有些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隐患。近日,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失联时有发生,虽然投资资金还在托管行的监管账户里,但因基金管理人失联,通过有限合伙募集的资金既无法使用也无法赎回,投资陷入僵局。

私募基金暴露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基金管理人失联后如何保护投资人利益呢?笔者对此做简要分析。

一、

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监管体系的不健全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私募基金的整体法律结构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相关规定多为原则性规定、各项规定之间欠缺协调性等原因,难以解决在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比如说,《合伙企业法》未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投资人对基金管理人实施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在《合伙企业法》里也找不到便捷的救济手段。行政监管也“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协调性,而且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也很有限,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加强。

(二)治理结构的漏洞和信义义务的缺失

投资人在决定是否投资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时,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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