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血胆大妄为,内鬼难逃法网
我们常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今天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还真的插了朋友“两刀”
出品
安化检察
4月份本院受理了一件“极为有意思”的危险驾驶案,很好的诠释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
年12月份,被告人谌某甲饮酒后驾车被安化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执勤民警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用来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随后谌某甲打电话联系朋友谌某乙,请其想办法解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情,以此来逃避打击。谌某乙遂联系安化县交通警察大队的辅警廖某某,三人商量用谌某乙的血样替换谌某甲的血样。医院抽出两管血液样本交给廖某某,廖某某遂在交警大队血液保管室将原来谌某甲的两管血液样本调换成谌某乙的血样,并将案卷内原始的血样样本标签进行对换。交警大队将该血样送检后发现结果低于80mg/ml。
Q
A
谌某乙
大兄弟,你可真厉害!
廖某某
过奖啦,过奖啦~
经复核检验,结果仍旧未达到醉酒标准,遂未对谌某甲进行处理。但交警大队觉得此事很蹊跷,一直未停止调查,确定嫌疑人廖某某后,抽取谌某乙的血液与之前送检的血样进行比对,整件事情才水落石出。
我院承办检察官于年4月25日受理了本案,在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轻案快办”的标准,遂于年4月27日以危险驾驶罪将被告人谋某甲起诉至安化县人民法院。另安化县公安局以谌某乙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廖某某已移送至安化县监察委处理。谌某乙和廖某某终为自己的“仗义”和“两肋插刀”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end
有些事
咱们真的
皮不得啊
检察官小彬彬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且吊销驾驶证,五年以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违反法律法规后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想采取非法手段来脱罪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32分钟前
BOSS,公诉老王,侦监冷大侠,政工科小鲜肉
政工科小鲜肉:老姐,稳!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安化检察,始终在您身边!
撰稿:贺玉彬
编辑:罗露城
审核:林志刚
安化检察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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